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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0 17:02:40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票,均胜集团预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如该增持期间内相关交易日存在限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则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上述相关主体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增持主体 关系/职务
1 均胜集团 控股股东
2 王剑峰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 朱雪松 副董事长
4 陈伟 董事、总裁
5 李俊彧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6 周兴宥 董事
7 蔡正欣 董事
8 华慕文 副总裁
9 俞朝辉 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均胜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17,457,7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73%,王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036,9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9%,其他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如该增持期间内相关交易日存在限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则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其他
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受增持股份所需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增持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存在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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