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0 16:59:2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照《证券法》、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资本运作情况、 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及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 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 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合法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监事会会议议题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4 日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8 日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8 月 26 日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与内部投资结构暨延
期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金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4 年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 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2024 年度的工作,严格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半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了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运作上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会 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实际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和执行,交易事项真实合法,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终止事
项发表了专项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激励事项议案内容和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防控内幕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披露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时,公司密切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窗口期
的股票交易情况,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八)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开拓进取、勤勉尽责。
三、2025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及时高效,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监事会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依法合规地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同时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