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航: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8 20:40:39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是国货航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开启了资本市场的崭新篇章。这一年,公司紧抓市场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与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监事会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公司财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董事会决策程序和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监督检查,发挥监事会职能
(一)依法履职,发挥监督作用。一是监事会成员全年共列席 7 次股东会和 4 次董事会定期会议,阅研全部会议议案,全面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和公司治理运行情况,并对会议召开程序、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进行全程监督。二是积极参加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战略解码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重要专题会议,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二)切实加强财务监督。依据监督的基本职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经营决策、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推动内控体系建设。落实公司依法合规和提质增效工作要求,监督公司内控建设和内控评价整改落实,在认真审议内控评价报告的同时,监事会督导内控评价整改工作,检查整改效果,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监督公司内控流程框架优化工作,关注关键业务领域内控流程覆盖情况。
(四)加强监督协同。注重加强与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沟通,实现监督协同、资源共享。坚持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导向,与公司内部审计、合规、风控、纪委等监督部门,推动完善财务、资产、采购、合同、诉讼等领域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风控和监督体系。
二、聚焦依法合规,提高决策质量
(一)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严格把握好职责定位,忠实勤勉履职,依照监事会职权,2024 年,监事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议 18 项监事会议案并形成决议,对 2024 年度财务计划、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监事会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确认、公司章程等文件的修订及全年盈利预测等 18 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认为公司董事会、经理
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决策,勤勉履职,未出现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经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紧抓机遇、克服困难、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未发现违规经营、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配合公司上市申请及注册阶段各项工作。监事会积极配合上市工作团队完成季度、半年度更新财务报告相关的尽职调查问卷填报,审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后章程及基本管理制度,签署证券发行文件,审阅发行上市相关的募集资金调减、全年盈利预测等财务相关重大事项,严格审查上市相关财务风险。
(三)支持经理层行权履职。监事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会议和专项调研,阅研公司管理报告,了解公司经营动态,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职工合法权益角度,对经营事项发表监督意见,支持经理层聚焦生产经营,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上市工作、实施公司重大项目,积极促进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的发挥。
(四)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围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与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的协调沟通,推动职代会与其他治理主体有效衔接,聚焦监事
会职责定位,在公司上市申报阶段推动修订公司章程,使党委职责在章程中予以进一步明确,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年度会议工作计划制定等工作,列席董事会年度调研会议,发挥好监事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自媒体自律管理、新公司法培训和上市公司合规培训,并完成深交所“诚信第一讲”培训课程及考核,掌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事会实务,强化依法合规履职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参加公司 A330 货机改装现场调研及成都双流机场货库现场调研,进一步增强监事会履职基础。
三、基于独立性原则,发表专门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公司年度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充分行使检查监督职权。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审阅公
司审计报告初稿,跟进财务报表,认为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分别审议了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及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公允合理、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时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控整改工作,认为公司内控机制不断健全,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二〇二五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内控、审计、募集资金、关联交易、财务预算等方面的议案、报告,全面监督涉
及财务风险事项,掌握公司治理情况。
二是围绕法治中航建设要求,加强内控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和内控手册建设质量,增强风险排查实效,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三是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国货航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联动,掌握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及相关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切实管控上市公司重大经营风险。
四是确保职能平稳过渡。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上市公司应当取消监事会。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做好职能过渡工作,全力支持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
此报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