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8 16:46:38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28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
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 4 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及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其股票变动主要系个人资金需求、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个人资金安排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在买卖公司股票时,上述核查对象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