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泰鸿万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时间:2025-04-07 19:02:06
股票简称:泰鸿万立 股票代码:603210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ion Vanly Tech Co., Ltd.
(浙江省台州市海丰路 117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特别提示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鸿万立”、“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
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数 85,100,000 股,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
月或 12 个月,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
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340,4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为 73,587,56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6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占比较
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为 8.6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9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2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
(分类代码:C36)。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汽车制造业(C3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7.73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2023 年扣非前 2023 年扣非后 T-3 日股票收 对应的 2023 年静对应的 2023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 EPS 盘价 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300926.SZ 博俊科技 0.7355 0.7271 29.65 40.31 40.78
603358.SH 华达科技 0.7063 0.4575 37.49 53.08 81.95
001311.SZ 多利科技 2.0790 1.9969 29.52 14.20 14.78
603006.SH 联明股份 0.4149 0.3388 11.28 27.19 33.29
300707.SZ 威唐工业 0.1148 0.0582 15.97 139.11 274.40
均值(剔除异常值) 33.70 42.7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T-3 日)。
注 1:2023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T-3 日(2025 年 3 月 25 日)总股本。
注 2:各项数据计算若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了威唐工业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8.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8.60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业绩下滑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及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计划,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
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结构件、功能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及部分配套零部件供应商,公司经营情况与下游整车市场产销量变动紧密相关。当前我国汽车市场已进入了私人消费者为主体的时代,消费者的购车意愿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为显著。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居民可支配收
入增长较快、私人消费者购车意愿较强,汽车消费市场整体繁荣并带动零部件企业业绩增长;如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导致私人消费者购车意愿降低、汽车消费市场整体萎靡,对零部件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如未来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汽车行业景气度降低、下游整车市场产销量出现明显下滑,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给公司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客户较为集中和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整车制造厂及部分配套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97.01%、95.37%、94.36%和 89.02%,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35.91%、46.11%、38.71%和 33.62%,对长城汽车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51.64%、35.48%、36.25%和 30.18%,公司对上述客户存在一定依赖。
汽车行业内各整车厂商为了维持汽车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多会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并对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准入门槛较高,零部件供应商进入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往往需要较长的认证周期和较高的成本。因此,整车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一旦确立,将形成长期合作的战略格局,双方合作黏性较高。
经过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多年的发展积累,公司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与吉利集团、长城汽车、上汽集团、广汽集团等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上述客户不断深化合作关系的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开拓新客户、逐步优化客户结构。但鉴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殊属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公司重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其减少或终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铝材,其采购金额占整体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2.21%、83.00%、81.27%和 80.30%,占比较高,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大宗商品价
格、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如果未来钢材、铝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原材料成本压力,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盈利能力下降。
4、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结构件和功能件,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产品种类、型号较多。公司一般综合考虑产品设计方案、生产成本、以往合作情况、销量规模、市场竞争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汽车整车在其产品生命周期中一般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即新车上市初期价格较高而后续价格会逐渐下调。因此部分整车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也会根据其对应车型整车定价及销售情况要求零部件企业在后续年份适当下调供货价格。报告期内,公司结构件产品的单
位价格分别为 10.97 元、14.42 元、15.37 元和 14.84 元,功能件产品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