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07 17:40:2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泰和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27.4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现就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同时,上市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各方沟通时,均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3、对于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上市公司多次告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4、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5、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7)。
综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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