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液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18:20:37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 1 号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万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851,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72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长王万法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治理情况
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51,4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亮)》(公告编号: 2025-015)、《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美文)》(公告编号:2025-01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月虎)》(公告编号:2025-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2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金杰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
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2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财务报告数据,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2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对
公司 2025 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作预测,并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2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4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51,4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www.bse.cn)披露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万通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编号:和信专字(2025)第 000023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2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51,4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2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其本 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体系方案确定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逐项 审议如下议案:
10.1 关于《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2 关于《2025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3 关于《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86,82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310,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6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86,374,1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7,338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议案 10.1 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10.2 关联股东王万
法、孔祥娥、王刚、王梦君、景传明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 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议案 10.3 关联股东苏金杰、袁茂军、冯绪良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 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 要求,具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851,4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