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18:21:41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 人 71 名、
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
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执行审计业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 2023 年上半年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同时,《选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连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已超过 10 年,根据《选聘办法》关于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确保年审机构的平稳过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情况、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结合 2024年经营及财务数据、内控情况提出建议。
(四)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
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