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1 20:39:17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黄
胜凯、赵陈生、郑哲峰、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
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提前 5 日通知的时限
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 号)。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是公司把握国家政策机遇、深化主业布局、推动高质
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晋南国际农产品
物流园二期、综合运营中心、智慧农批市场升级改造和雪顶豆制品升
级改造等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项目,该等项目的落地和实施符合
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的显著提升,
能够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业绩增长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分红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估值水平合理提升,有利于增加公司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价值,实现与中小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式进入发行阶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切实相关,为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积极性,公司独立董事车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本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恳请各位股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式进入发行阶段,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切实相关,为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积极性,公司独立董事车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本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恳请各位股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5-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