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1:42:0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
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
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前述议案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4 年 11 月 13 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5 年 1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和预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