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0:43:33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1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通
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三)会议主持人:监事长刘振顺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口径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2,845,156,405.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90,772,455.24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1,403,272,936.47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6,732,655,924.18元。
以截至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1,386,010,40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745,907股)的股本总额1,385,264,4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分红总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本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本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本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各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本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本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本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本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本公司运营风险,促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本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一、三、四、六、八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