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57:52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子公司(含所
辖子公司)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弘业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期
货经纪业务、风险管理业务、金融资产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务报告、资金与
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和关联交易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期货经纪业务、风险管理业务、金融资产投资
业务、合规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5%以上(含) 1%(含)-5% 1%以下(不
(不含) 含)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2%以上(含) 1%(含)-2% 1%以下(不
(不含) 含)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定性标准
性质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更正;
(3)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大缺陷 (4)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6)发生重大损失,能够合理证明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重要缺陷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5)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
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
定量标准 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公司合并报 5%以上(含) 1%(含)-5% (不含) 1%以下(不含)
表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 定性标准
质
(1)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
重大缺陷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及时有效整改;
(5)公司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2)重要业务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缺陷性 定性标准
质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及时有效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四、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实施内部控制目标:保证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和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
实施和实现;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
时性。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为持续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公司编撰了《内部控制手册》,对公司主要业务和管理
流程的关键控制点进行识别,并用流程图等形式表述主要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风险
点。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并定期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2016 年,公司对
内控制度中与上市有关的多项制度进行了专项修订,以确保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标准,并
持续监督各部门切实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2017 年及之后各年度公司分别进行
了内控制度汇编的修订完善工作。2022 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及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A 股上市的相关要求等,再次对内控制度汇编进行了修订,
对内控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予以提升。2023 至 2024 年间,公司根据江苏证监局、
中国期货业协会、各交易所对公司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以及交易所各项标准的基础上,对公司包括业务管理类、合规管理类、综合管理类等在内的多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和废止,对内控制度的全面性、适用性进行优化完善。
(二)公司构建内部控制的管理架构
为了规范企业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组建了由董事会-总经理室-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为架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遵循内部控制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上,建立健全包括议事规则、授权管理、交易管理、风控结算管理、信息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合规管理、综合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创新业务管理、子公司管理等在内的一整套内控制度,对各层级职责及展业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履职要求进行规定,使公司各项业务得以良好运转和衔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架构得以有效落实。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通过对现有业务流程设置和业务运行情况的梳理,查找内控缺陷,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同时根据内控缺陷整改建议,及时启动整改实施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控制措施。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遵循全面性、统一性、独立性、公正性、重要性、及时性的原则,逐步建立了一套持续有效的内控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五、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通过不断健全提升公司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构建严密高效的组织架构、科学稳健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环境,确保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提供基本保障。
1.公司的治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