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53:43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兴图新科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清刚先生、崔华强先生、李云钢先生。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王清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具体如下:
序 会议召开 委员会 审议的议案
号 时间 届次
2024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案的
1 月 19 日 审计委员会第 议案》
三次会议
1.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6.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 2024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7.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月 22 日 四次会议 8.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3 2024 年 8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月 28 日 审计委员会第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五次会议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月 28 日 审计委员会第 2.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为规范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审核各项工作制度,实地调研、现场座谈、与公司外聘审计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内控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的财 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 2024 年度主要 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针对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 划。经审阅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 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报告期内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有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职责。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有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健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并对内部审计提出的问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通过不定期见面会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各委员因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其任职已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
届满,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并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前,各委员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更多合理有效的建议,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王清刚、崔华强、李云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