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3-28 19:34:0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拟通过向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合称为“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一、大智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
二、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合并后的湘财股份即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大智慧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于交割日后,湘财股份将办理注册资本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大智慧将注销法人资格。本次交易前,公司及大智慧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限制、禁止本次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