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盈颖
公告时间:2025-03-27 21:47:0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盈颖)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招商轮船的市值管理工作、风险控制、审计监督、薪酬管理以及可持续发展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邹盈颖:女,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博士;教授、律师(中国执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支持仲裁员,亚太联络委员会成员。2019 年度中国航运界十大杰出女性。曾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
理、总法律顾问、香港理工大学物流航运系教师等职务;现任香港理工大学教授。2023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其中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6 次,以书面方式召开 6 次,亲自出席 11 次,委托表决 1 次。
全年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
加 (次) (次) (次) 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
数
邹盈颖 12 11 1 0 2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充分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和航运企业管理
经验,围绕公司股份回购、董事提名委任、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交易的必要性与价格的公允性情况给予重点关注,为公司把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在实际运作中,本人对公司的各项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
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了推动作用。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 2024 年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4 项。其中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1 次,以书面方式召开 1 次。其中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因成员回避无法半数以上通过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议案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并重点关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预留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和 2024 年度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2 项议案,认为议案的决
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完善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调动经营层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1日 现场结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
视频 期股票期权计划预留期权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4年4月25日 书面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薪酬的议案》1项议案。
2、参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案2项。本人协同其他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公司就 ESG工作情况及公司 ESG整体表现的总结汇报,提出了公司应在 ESG 领域继续努力,明确改进方向,以提升公司整体 ESG表现。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2024年7月26日 现场结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
视频 ESG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审议并通过
议案 13 项。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做出了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议案均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担保、投资、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 年,公司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6日 现场结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
视频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
2024年4月25日 书面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CLNG增资建造LNG
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1项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参与安通
2024年6月5日 视频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分拆所
属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1项议案。
现场结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招商局集团财
2024年8月28日 视频 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等2项议案。
现场结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安通控股股
2024年12月2日 视频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分拆所属子公
司重组上市的议案》等4项议案。
2024年12月17 现场结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招银金租长期期租
日 视频 租入散货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1项议案。
(四)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详细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通过管理层
及相关人员了解股东大会材料准备情况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活动,参与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五)现场调研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确保在掌握
充分信息、进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进行决策,保障董事会决策
科学性。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常态化建立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机制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同时,在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就
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交接、公司薪酬管理工作情况、市值管理工
作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现场调研和现场办公,针对实际情况分
析思考,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企业管理经验,向企业提
出建设性意见、给出可操作的管理措施,督促公司管理层及责
任部门及时按照董事会决议对议案进行实施,为公司的稳健发
展提供决策参考。本人共参加了 3 次调研,开展了 1 次现场办
公。
2024 年 5 月 11 日至 13 日,在上海公司办公室调研公司境
内税务情况;在上海明华调研公司业务战略、风险管理、经营
及安全治理概况,详细了解公司高租金船舶后续运营管理情
况;在中外运集运听取公司就业务战略、风险管理、市场情况
分析得汇报,与部门业务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新网点布局情况。
2024 年 5 月 31 日,作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听取公司
ESG办公室关于 ESG工作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参与君合律师所 专家关于 ESG的培训,持续学习了解相关最新政策及制度要
求。
2024 年 7 月 8 日,正值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交接
期间,作为独立董事,现场调研风险控制工作交接情况,监督
相关流程。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
的陪同下,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现场调研公司薪
酬工资情况,有力支持了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自中国证监会施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来,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及高管参与共 4 场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培训工作。有力支持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协同其他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电话、会谈、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市值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执行情况。
2024 年 10 月 1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
案〉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
购股份2,00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 13,246.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董事提名选举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吴泊先生及邓伟栋先生因工作调整变动原因,分别在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