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0:51:28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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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JNAA5B010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山东黄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山东黄金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东黄金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JNAA5B010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山东黄金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40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烟台市金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
五名特定投资者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6 年 9 月 29 日,本次交
易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山金金控、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17,425,346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679,182,447.80 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6,36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 1,642,822,447.8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华龙路支行,账号为53190005931010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为 37161800001880001785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账号为 1531010400278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账号为 37050161680109555666 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2019 年 8 月经核准,变更名称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4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10,199,427.32 元。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将 2022 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27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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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5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7,443,622.0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0,066,642.49 元。(不
包含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批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 550,000,000.00 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26,243,936.76
元,其中,本年投入 16,044,509.44 元,以前年度投入 1,110,199,427.32 元。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656,652.5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4,678,785.5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8,528,595.41 元, 不包含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批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50,00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恒丰银行招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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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与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
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14,372.28 1,314,372.28
531900059310107
司济南华龙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716180000188000178
司山东省分行 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705016168010955566 2,601,539.72 2,601,539.72
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
6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