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0:16:09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5-01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向
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50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8.95 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1,675,977,65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94.35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949,999.99 元(含增值税)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049,994.36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含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6,983,407.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93,016,587.32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3)第 00005 号验资报告。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3,016,587.32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20,559,610.35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以每股 5.09 港元的发行价格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H 股普通股
392,927,308 股,截止 2024 年 2 月 7 日,募集资金总额港币 1,999,999,997.72 元
已汇入 H 股募集资金账户,以实际资金划至 H 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1,816,859,997.93 元。此等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港币 1,230,193.93 元(不含增值税,折合人民币 1,117,545.07 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 1,998,769,803.79 元(折合人民币 1,815,742,452.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 0003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港币 1,998,769,803.79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港币 2,944,858.02 元,为应付未付发行费用和银行利息收入。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2 号)同意,本公司以人民币 7.02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854,700,8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5.08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计人民币 1,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8,999,995.08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含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158,363.6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95,841,631.4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4)第 002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累计使用
人民币 2,599,601,175.29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人民币 3,399,692,960.69 元,包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396,240,456.16 元、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为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开户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天柱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空港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023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与开户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时通知保荐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存放募集资金的
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北京天柱路支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H 股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港币 2,944,858.0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港币元)
中国银行北京天柱路支行 350649594076 2,944,858.02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支行以
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2024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与开
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与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时通知保荐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50160510009888888 1,482,952,347.27
首都机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0006029200089362 1,916,740,613.42
北京望京支行
合计 3,399,692,960.69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引进 22 架飞机项目及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1: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所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
照规定用途使用(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所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引进 17 架飞机项目及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99,601,175.29 元,余额为人民币
3,396,240,456.16 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3: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
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