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8:13:2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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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 2024 年年
度报告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等问题进行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 2024 年年
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与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其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
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