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7:43: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
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完
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6 项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现场 1、《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1 第十二次会议 2024/1/29
1、《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现场 4、《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 第十三次会议 2024/4/29 5、《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现场 2、《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 第十四次会议 2024/7/9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
投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现场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 第十五次会议 2024/8/8
第五届监事会 现场 1、《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第十六次会议 2024/10/28
第五届监事会 现场结合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6 第十七次会议 2024/12/13 通讯 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现场结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 第一次会议 2024/12/30 通讯
以上会议决议均按相关要求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或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督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依法列席/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政廉洁、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财务成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良好,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董事会《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有效。
(四)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了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时、完整地记录了知情人名单,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及日常投资业务开展等合法、合规,资金使用未出现超出审批范围和重大损失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体系
完善,风险管控有效,公司基金、股票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保障了泰国子公司供应;公司国内新增年产 670 万台(套)ECM 电机、风机及自动化装备项目及泰国子公司年产 800 万台微电机项目进展顺利;监事会特别关注逾期信托理财进展情况,认为 2024 年度董事会对信托理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1,040万元,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六)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严格遵循了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且该利润分配方案得到了有效执行。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发生。
(八)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善作善成,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持续提高履职质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科学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