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南方航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顾惠忠-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3-26 20:20:44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顾惠忠)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本人作为中国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客观、独立、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关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7 月 29 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我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本人擅长财务、金融等专业领域,个人工作履历如下:
男,1956 年 11 月出生(68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
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毕业,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74 年参加
工作。曾任航空工业部财务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外事财务处处长,中振会计咨询公司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财务局副局长,国防科工委财务司副司
长。1999 年 6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
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中国
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曾兼任中国一航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一航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万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于 2017 年 12 月
起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
在公司的五个专门委员会中,我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我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2 次类别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本人亲自出席 4
次董事会、列席 1 次股东大会,会前均详细审阅相关议案,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材料;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在审慎考虑后,我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会议 3 次,审议通过财务报告、外部审计师酬金等 16 项议案。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会议 1 次,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等 2项议案。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赴中国商飞、中国航发商发进行调研,实地了解国产民机和发动机的研发进展,就商用航空产业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绩效合约等议案。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积极履行职责的同时,我也非常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监管制度,持续关注监管最新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2024 年任职期间内,我为公司有效工作时间和现场工作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要求的工作时限。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中国南航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相关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定价合理,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事项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审议
担保事项,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 A 股
和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延期方案的议案。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确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业绩预告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我一直关注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
司及审计师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按照监管规定,2024 年 1 月,公司发布了 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4 年 7 月,公司发布了 2024 年半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五)利润分配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我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进行审议。我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我严格按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以诚信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我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遵循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境内外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我认为公司已构建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为公司真实、客观、公允地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4年任职期间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我提供各类资料、提前沟通重大议案,全面支持独立董事科学决策。我对公司给予我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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