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9:02:35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3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达到-35.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
准。
3、公司债权人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出具了(2025)粤01破申54-2号《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未受理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9,961万元–86,2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15%—121.73%。目前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按计划进行中。
5、公司因债务事项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和强制执行等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