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7:08:52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题
1、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第六届监事 2024 年 2 议案;
1 会第四次会 月 23 日 3、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 的议案;
4、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024 年 3 9、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2 会第五次会 月 25 日 1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 11、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性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5、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024 年 4
3 会第六次会 月 24 日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 2024 年 5
4 会第七次会 月 29 日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议决议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第六届监事 2024 年 8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 会第八次会 月 26 日 3、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决议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
议案。
1、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
第六届监事 2、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6 会第九次会 2024年10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决议 月 14 日 3、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
项制度》的议案;
4、关于调整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024年10
7 会第十次会 月 23 日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 2024年11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8 会第十一次 月 25 日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 2、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从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全面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列席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了一系列有效监督,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认为: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对外投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5、对外担保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为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利益,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6、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核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做好各项监督服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严格审核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2、做好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经营行为。
3、督促公司进一步强化内控建设,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对投资决策、关联交易、担保等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督力度,防范经营风险。
4、继续参加监事有关培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股东。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