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化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20:15:14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5-00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88,398,300.7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406,686,90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6,547,098.12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 2025 年中期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6,547,098.12 357,915,367.92 406,370,649.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02,079,529.21 1,565,018,501.55 1,794,134,084.36
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1,288,398,300.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 1,040,833,115.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1,520,410,705.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 1,040,833,115.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 68.4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 1,202,079,529.2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76,547,098.1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01%%,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属于农药行业,农药作为农产品保产增收的重要保障,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粮食刚性需求带动了全球农药需求的稳定增长,未来农药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目前农药企业分化、内卷严重,农药原药价格指数处于过去十年最低点,行业竞争白热化,从“去库存”阶段向“去产能”阶段转化,生存已成为行业大多数公司首要目标。目前行业半数以上上市公司预减或预亏,但是一批科技水平高、智能制造强、具有绿色发展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有望在逆境中崛起。保留现金保持流动性有助于公司战胜市场低
谷,走出行业下行周期。
2、公司是国内农化上市公司头部企业,全球最大的拟除虫菊酯原药供应商,核心品种拟除虫菊酯产品品种数量居全球第一,是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多年来稳健发展,打造了本土化科技创新能力、快速的工程转化能力、卓越的生产运营能力、超越合规的绿色发展能力、全球知名的品牌影响力等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公司最近十多年以来均通过自我积累方式滚动发展,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质态和体量均在上升。当前公司正处于四次创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投资建设的项目数量多,投资大,时间紧,仅辽宁优创一期项目总投资就达42.38 亿元,短时间内需大量资金的持续投入。
4、公司 2024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为 11.52%,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上市后注重股东回报,上
市 23 年间进行 22 次现金分红,上市后已累计分配现金红利 24.60 亿元,占累计
募集资金总额的 2.66 倍,最近三年(2021 至 2023 年度)共分配现金红利 9.66
亿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63.24%。
5、公司具有较大的项目投资,将较多留存利润用于项目建设,不仅能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而且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预期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效益。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和经营周转资金的需求,目前子公司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态,提高盈利能力,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5 年中期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进
一步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事
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
红事项》,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