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18:58:44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正清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审议公司监事 2025 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参考国内同行业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2025 年度监事的报酬为 15-150 万元之间。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625,732,097.0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及三季度分别派发现金红利 465,822,793.92 元(含税)
和 465,306,385.92 元(含税),前三季度合计已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
(含税)。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拟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613,670,84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5,230,376.32 元(含税)。
叠加前三季度分红本年度内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6,359,556.16 元(含税),
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为 40.92%,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方案时,已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
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向
其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