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18:14:28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2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9.5 亿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
担保额度为 75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减为 65.5 亿元,将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增为 9.5 亿元,合计担保额度总额仍为人民币 75 亿元。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对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本次担保金额 9.5 亿元,在调剂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7.9 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9.5 亿元。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17.4 亿元,剩余 57.6 亿元未使用,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
额度内发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的名称 北京金晟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3 号 B1-3
法定代表人 邵宏君
注册资本 柒亿伍仟壹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4,474.14 204,566.53
负债总额 60,348.93 61,303.38
或有事项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44,125.21 143,263.15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21.15 1,930.57
利润总额 2,292.36 850.59
净利润 1,719.27 637.94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已实际提取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合同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被担保对象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0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9.5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24.79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0.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0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2.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58%。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