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0 16:17:46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达因或公 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 慎原则,通过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 见建议,开展专项核查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咨询职责。现就本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志元,山东财经大学资深教授、二级教授、金融学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山东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国艺术金融研究院院长,兼任山东区域经济学会会长等学术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专业领域覆盖公司治理、产业经济、金融投资等方向,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与行业经验。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对会议议案
(次) (次) (次) (次) 的投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
张志元 8 6 2 0 0 议的议案均
投同意票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6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关于聘请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案》。
2.2024 年 8 月 20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2024 年 12 月 30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朱效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吴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程树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何淑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沈宝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任尚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战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张志元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杜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刘成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7 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
计划、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司 2024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在公司的规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 1 次会议,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和《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 2023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4 年 5 月 30 日,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同意将“关于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2024 年 5 月 31 日,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
会议,对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同意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结算清算暨关联交易事项。
3.2024年6月24日,本人参加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上公司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等沟通交流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金额较大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请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本次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5 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独立董事职业准则,持续深化对公司
战略决策的参与,通过定期审查、专项调研及专业研讨提升履职能力;聚焦风险防控,强化对财务合规、关联交易及内控体系的动态监督,确保公司治理稳健;积极履行中小股东权益代言人职责,优化议案审议透明度,推动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志元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