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9 19:08:42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
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
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义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通燃气、海峡创新、安硕信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钱江摩托、绿地控股、力合科技、洪通燃气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业务的复杂程度以及需要委派的人员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44.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4.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