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公告时间:2025-03-18 16:25:14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表
时 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序号 内 容
宣布现场会议参加人数及会议有效性,介绍出席
1 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来宾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
2 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借
3 款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
4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吉林
5 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 6 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吉林 7 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 8 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 9 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10 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关于为吉林大药房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11 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12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股东发言
14 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15 休会 5 分钟,计票
16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统计和宣布本次股东大17 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8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9 宣布闭会
亚泰集团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 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就关于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额度使用事宜及特别约定事宜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10亿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9,329.3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至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到期,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同意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
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同时就上述委托借款3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同意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借款延至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到期,由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同时就上述委托借款5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0,000万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00万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4,000万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上述借款业务的具体延长期限及延长方式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证上述融资工作顺利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期限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上述融资全部事项(但依据相关法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就上述借款额度及担保措施,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实际融资业务需要,与提供借款机构循环签订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融资业务协议及额度协议补充协议等;
2.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借款额度分配及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
3.办理上述融资事项的相关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上述融资事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亚泰集团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公司向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委托借款 32.9 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就上述委托借款事宜及特别约定
事宜与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并继续由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长春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亚泰体育文化中心、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名下长春恒大绿洲(2 期)9 栋楼 101 号房产、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山劝农山镇联丰村内 21号、52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9.18 亿元、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2.4 亿元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000 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及亚泰建材
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1,200万元股权和 8,040 万元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大健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 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借款业务的具体延长期限及延长方式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为保证上述融资工作顺利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期限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上述融资全部事项(但依据相关法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就上述借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