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1 18:58:59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因城市产业布局及环境质量优化等原因,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节能”)同意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出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总金额为 89,352.82 万元。公
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025 年 2 月 21 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与城发集团共同签署了《绍兴
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并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
近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本次交易进度款 16,041.13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累计收到了本次交易交易进度款80,417.54 万元,占本次交易款总额的 90%。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和当前资产处置实际完成进度,除待收余款外,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预计 2025 年第一季度确认本次交易的处置收入和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及资产处置收益。经初步核算,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净利润4.42 亿元。本次交易的收支、净收益核算,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根据交易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具体会计处理、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因绍兴市越城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及提升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环境质量的要求等原因,越城区人民政府决定由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有关资产实施收购,具体事宜由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陶堰街道办”)负责实施保障。鉴于绍兴基地生产线当时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后续产能优化及产能转移保障等因素后,公司同意本次资产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各方签署了《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次资产交易协议”),本次交
易总金额为 89,352.82 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6 月,交易各方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列示了收购补偿、奖励清单,并单独计算、单独列明了生产设备补偿款。
二、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资产过户、交接的办理
2023 年 7 月,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在收到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出售进度款
后,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相关不动产(坐落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5 本不动产权证)的过户手续,并分别缴纳了相关不动产过户事宜涉及的相应税款。
2024 年 11 月,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完成设备拆除、人员撤离、办公用品与
家具腾退、厂区遗留固废和危废处理等事项,按协议要求交付厂房实物等。
2025 年 2 月 21 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与城发集团共同签署了《绍兴旗滨
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并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
(二)交易价款收取情况
近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本次交易进度款 16,041.13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累计收到本次交易进度款
80,417.54 万元,占本次交易款总额的 90%。其中:2025 年度收款 18,041.13 万
元、2024 年度收款 17,700 万元、2023 年度收款 4,676.41 万元、2022 年度收款
4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剩余待收款项为 8,935.28 万元。
(三)其他
2023 年 11 月,绍兴旗滨新厂区生产线按计划点火投产,2024 年 2 月进入商
业化运营。2023 年 12 月,绍兴旗滨老厂区生产线在新厂区项目建成后按计划关停。浙江节能玻璃深加工设备于 2024 年 6 月完成搬迁。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基本做到了新、老厂区生产线产能转移及产线、产能接替工作的平稳过渡,未对绍兴旗滨、浙江节能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
2023 年 6 月 22 日、2023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2022-144、2023-066、2023-077)。
三、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实施,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产处置收益,并计入交易完成当年公司的利润。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和当前资产处置实际完成进度,除待收余款外,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预计 2025 年第一季度确认本次交易的处置收入和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及资产处置收益。经初步核算,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净利润 4.42 亿元。本次交易的收支、净收益核算,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根据交易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具体会计处理、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资产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
2、《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
3、银行收款凭证;
4、《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