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及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9 21:19:42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及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淮安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淮安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重庆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程源”)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 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程源持有公司股票 8,088,54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金程源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期
间由于公司多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中离职员工已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导致金程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176%;
2025 年 1 月 23 日,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登记完成,导致金程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4390%;2025年2月19日金程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程源持有公司 8,088,543 股股份,其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5.5680%降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淮安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幸福路 117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2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德明利 股票代码 00130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股等)
-0.1176(由于公司多次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以及回购注销股权激励
A 股 0 计划中离职员工已授予登记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导致
金 程 源 持 股 比 例 被 动 稀 释
0.1176%)
-0.4390(由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
A 股 0 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登记完成,导致
金 程 源 持 股 比 例 被 动 稀 释
0.4390%)
A 股 -18,500(竞价交易) -0.0114
合计 -18,500 -0.5681
注:1、上述变动比例以变动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2、本表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导致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可多选)
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登记上市,于2023年9月8日完成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4年4月17日和2024年11月28日完成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离职员工已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于2024年6月4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和2024年11月
21日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和第三个行权期股票
期权行权登记上市,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以上变动使公司总股本增
加而导致金程源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0.1176%,其持股比例由
公司上市初期的5.5680%被动稀释至5.4504%。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029,608股,本次发行新增股本于2025年1月23日登记上市。
本次发行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而导致金程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4390%,其持股比例由5.4504%被动稀释至5.0114%。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自筹资金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54,419 5.5680%注 1 8,088,543 4.9999%注 2
其中:无限售条件 - - 8,088,543 4.9999%注 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54,419 5.5680%注 1 -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为金程源在公司上市初期的持股数,若考虑公司实施 2022 年度、2023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素,则金程源的持股数相应变为8,107,043 股。
2、注 1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计算,注 2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1,772,672 为基数计算。
3、前文及本表部分数据计算时须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
注意。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金程源计划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 股(占当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7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行已作出的承诺、 不超过 50,000 股)。
意向、计划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股份、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减持数量或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减持与此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此减持计划范围
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 不适用
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不适用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金程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