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2-18 19:51:3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浙文互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4 号)同意,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文投资”)发行股票 164,948,453 股,前述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22,425,609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487,374,062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博文投资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博文投资及关联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浙文互联的股票,亦不存在任何减持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4,948,453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量(股) 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1 杭州博文股权 164,948,453 11.09% 164,948,453 0
投资有限公司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4,948,453 -164,948,453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22,425,609 164,948,453 1,487,374,062
股份合计 1,487,374,062 0 1,487,374,062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 出具结构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 的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华佳 金晓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