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1 16:44:25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8 日以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
议案》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决策下列事项: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
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或中止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