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2-07 15:31:2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5.2.13
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 1: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1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2025年2月1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到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办理参会登记。已办理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3:55前到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办公楼办理签到登记后参会。
四、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5年2月13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13 日
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同华
四、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持股5%以上)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宣布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宣读股东大会须知,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2
动资金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方面解答问题
(六)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大会休会
(八)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董事会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 余人
(7)业务信息: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主要行业: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806.15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度年末数:7,694.3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黑龙江省哈 2023 年 10 月 8 日一审
公准肉食品股 15 个机构及个人, 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
人民币约
1 尔滨市中级 份限公司证券 要求中审亚太承 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
300 万元
虚假陈述纠纷 担连带责任 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
人民法院 通知或公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 年 10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
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IPO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200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拟上市IPO业务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 11 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8 年 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1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6 份,2022 年开始,
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审亚太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合计费用为 15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此期间中准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所已开展部分预审工作,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不再聘任中准所为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对中准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准所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董事会拟聘请中审亚太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