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05 20:06:40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5-00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101,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4467%,购买的最高价为 5.17 元/股、最低价为 4.46 元/股,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 9,816,102.92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贷款承诺函》的取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由“公司自有资金”变更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
机构的借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