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05 17:01:2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5-01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人民币 86,145,865.62 元(未考虑延迟支
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大部分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
具最终裁决结果,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
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
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17)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分、子
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86,145,865.62 元(未考虑延迟
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的 10.58%。其中,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
金额为人民币 31,309,733.31 元;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
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4,836,132.31 元。现集中披露相关诉讼、仲裁案件
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17)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如下表:
原告/申 被告/被 案
序号 案号 案件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元) 状态
请人 申请人 由
广西玉柴 安 徽 华 (2024) 买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前期与广西玉柴
1 38,000,500.00 已立案
机器股份 菱 汽 车 皖05民初 卖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玉柴”)签订买卖合同,后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 限 公 63 号 合 因货款未支付,产品质量等纠纷,广西玉柴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司 同 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菱汽车,要求华菱汽车支
纠 付货款、逾期违约金及质量整改费。2024 年 12 月 12 日,广西玉
纷 柴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华菱汽车支付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销分
公司”)前期与合肥市安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安和”)、陈大勇、魏琴签订经销协议,后续合肥安和、陈大勇、
魏琴未按约定还款,公司营销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向安徽
合 肥 市 买
汉马科技 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合肥安和、陈大勇、魏琴支付货
安 和 汽 卖
集团股份 (2025) 款及违约金。后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
车 销 售 合
2 有限公司 皖0504民 成如下协议:合肥安和支付公司营销分公司货款 13,633,377.87 13,633,377.87 已调解
服 务 有 同
营销分公 初 396 号 元,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给付 2,350,000.00 元,于 2025 年 2
限公司、 纠
司 月至 5 月每月 28 日前给付 1,500,000.00 元;余款于 2025 年 6 月
陈大勇 纷
30 日前付清。陈大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有任一期
未按时足额给付,公司营销分公司有权要求合肥安和、陈大勇支
付利息,并有权就未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 51,800 元,由合肥安和负担。
3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发生的 1000 万元以下的 58 个诉讼、仲裁案件合计金额 34,511,987.75 -
合计 86,145,865.62 -
二、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披露的涉诉案件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票据追索权纠
纷。鉴于大部分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最终裁决结果,其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