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05 16:37:49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0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21.46 元/股调整为 40 元/股。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1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2 月 24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2.01 元/股(含)
调整至人民币 21.4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564,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成交总金额为 11,241,565.7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21.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7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1.46 元/股调整为 40 元/股。 除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1.46 元/股调整为 40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