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7 19:33:23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长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长明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61 万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6,261.7645 万股,即目前总股本6,454万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92.2355万股,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长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李长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万股) 例(%)
集中竞价
李长明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27.81 62.61 1.00
方式
合计 - 62.61 1.00
注:1、李长明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6.95 6.66 354.34 5.66
其中:无限售条
李长明 416.95 6.66 354.34 5.6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长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李长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