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27 15:50: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984,67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99,993.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979,522.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2,020,470.39 元。
2021 年 11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889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 国际标准兽药制剂自动化工厂建设项目 29,959.73 19,900.00
2 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0,863.58 15,000.00
3 华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 19,170.50 16,000.00
4 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 13,418.40 9,900.00
术项目
5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项目 8,497.80 7,800.00
6 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 30,006.40 23,942.05
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39,660.00
合计 161,916.41 132,202.05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3,978.37 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已支付募集资金 利息及现金管理等收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④
名称 拟投入金 情况② 益且扣除手续费净额 =①-②+③
额① ③
中岸生物
改扩建项 23,942.05 10,742.10 778.42 13,978.37
目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
2、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增资以及委托贷款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岸生物”)增资8,000万元以及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供不超
过1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活疫苗车间、灭活疫苗车间及各项配套工程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建设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中岸生物8,000万元,委托贷款方式提供给中岸生物4,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共计12,450万元;其中,中岸生物已用于募投项目支付10,742.10万元。除上述募集资金投入外,中岸生物发挥主体优势,投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9,823.90万元,因此募集资金有较大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761.28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空 港 物 流 加 工 区 支 行 , 银 行 账 号 :
12050162660100002435)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将注销此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将节余募集资金 12,217.09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等)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银行账号:12050162660100002432),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3,978.37 万元(含待支付款项、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其中:1,761.2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待支付款项,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12,217.09 万元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结项。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结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瑞普生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是瑞普生物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郭玉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