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27 11:56:1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 作指引》”)、《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攀 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攀 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中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不得 解除限售的情形。
2、经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 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本 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为 9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977,0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