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1-27 11:55: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星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霆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宁文昕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宁文昕、李宗霖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3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查阅并复核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询相关网站信息披露情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文件、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等制度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公司及重要子公司重大往来明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相关银行账户日记账、理财合同等资料,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
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 √
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注 1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注 1: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与募集说明书相符,由于项目尚未满产,投资效益实现情况暂不适用。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行业研究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
异常
注2:2024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0.56万元,同比上升7.95%,截至本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查阅了对应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查阅了公司资金往来明细账,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核查所涵盖的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事项,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报告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霆 宁文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