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5-01-24 18:50:30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五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或不足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或不能成立的风险。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对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或“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的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购买。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 5 人,具体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00.00 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 5,40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等情形。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股票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标的股票分 3 期解锁,锁定期分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九、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7
第一章 总 则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股票数量......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11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12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5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2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4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7
第十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8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9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31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32
释 义
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双林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票 指 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
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的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指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 指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计划(草案)》 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创业板规范运作》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 总 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长远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和长远利益,从而为公司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有效调动核心经营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以争先精神引领奋斗,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健康、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 5 人,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股票数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等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00.00 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 5,40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