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3 17:07:48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
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2024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
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