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2 18:48:50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涉及 5 名股东,
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 36 个月;
2、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睿投资”)、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岚科技”)、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汇投资”)、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慧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建材集团、诺睿投资、凌岚科技、首汇投资、德慧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自愿延长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的锁定期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92,8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57%,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197.14%;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三
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65 号)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8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3,583.6583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0,383.6583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95,238,095 股。
公司总股本增加为599,074,67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08,053,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1%;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91,021,583 股,占总股本的15.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99,074,678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不含高管锁定股)为 392,815,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涉及5名限售股股东,本次拟解除限售股共计392,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7%,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2023 年 7 月 25 日 5 名股东自愿延长
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的锁定期 12 个月,承诺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2 月 5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5 名,分别为建材集团、诺睿投资、凌岚科技、首汇投资、德慧投资。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时间 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建材集 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
自公司股
团、诺睿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所持发行人
2021 票上市之
投资、凌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年 正常
02 日起36个
岚科技、 月 履行
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 04 月内及锁
首汇投 日 中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 定期满后
资、德慧
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两年内
投资
的发行价格。
本机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
动。2、对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
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 2019
年 正常
公司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 12
建材集团 月 长期 履行
生同业竞争的情况。3、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 18
日 中
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有任何违反上述
承诺的事项,本公司承担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之控股
股东或发行人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1、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 2019
按照市场化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并按相 年 正常
12
建材集团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月 长期 履行
18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 日 中
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时间 情况
格遵守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力,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公司将促使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
损害,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
经济损失。4、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
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建材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避
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
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
不存在违规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
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发行人的资金、资
产和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垫支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