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1 17:32:09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5-01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执行裁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下属参股公司云南万城百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城百年”)为被申请人。
3、和解金额:264,737,740.73 元(最终以履行完毕的金额为准)。
4、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经公司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协商,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本次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昆明市法院”)送达的(2024)云 01 执 2389 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为终结案件的执行程序。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4《仲裁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经公司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协商,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执行
和解协议》。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昆明市法院送达的(2024)云 01 执 2389
号之四《执行裁定书》(终结案件的执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第一被申请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称“老鹰地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缪熙俊
第四被申请人:尹帆
第五被申请人:云南百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百年置业”)
第六被申请人:云南云岭天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岭天籁”)
第七被申请人:万城百年
(二)被申请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老鹰地公司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万城百年的控股子公司,老鹰地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万城百年持股 90%;永昌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万城百年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 40%;云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股 40%;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9%;云岭天籁持股 0.5%;百年置业持股 0.5%。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收到深圳
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4《仲裁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65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 03 民特 1449 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就仲裁协议效力纠纷,公司向深圳市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确认《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3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70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
云 0112 财保 2399 号《民事裁定书》,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于 2023 月 7 月 24 日向
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77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 03 民特 1449 号《民
事裁定书》,公司与被申请人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深
圳市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裁定驳回公司的申请(具体事
宜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79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驳回申请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6
《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深圳仲裁院指定张守文为本案仲裁员;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争议仲裁规则》(下称“《金融规则》”)第十条、《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经两位已确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朱慈蕴作为本案首席仲裁员。上述仲裁员于 2024 年 1
月 5 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确定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 18 时在深圳仲裁
院位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1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01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的公告》)。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7《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仲裁庭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收到第五被申请人百
年置业提交的中止仲裁程序申请及深圳市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法院已受理了百年置业就(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仲裁案而提出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仲裁庭决定: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本案仲裁程序从即日起中止,待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审结后,仲裁庭将另行通知双方当事人恢复
仲裁程序。原定 2024 年 1 月 18 日 18 点的庭审取消,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具体
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03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及法院受理相关案件的公告》)。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
-10《线上及线下开庭通知书》,深圳仲裁院根据《仲裁规则》第六十七条、《金融规则》第十条的规定,仲裁庭决定案件采取网上与现场开庭结合的方式进行审
理并确定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开庭(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18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线上及线下开庭通知书>的公告》)。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圳仲裁院”)送达
的(2023)深国仲裁 5793 号《裁决书》,深圳仲裁院对案件裁决如下:裁决公司按裁决(一)(二)(三)(四)(五)项下所负债务的 28.125%承担清偿责任,利
息暂计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金额约 306,276,128.20
元(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45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到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被昆明市法院立案执行。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3)深国仲裁 5793 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按《裁决书》第(一)(二)(三)(四)(五)项下所负债务的 28.125%承担清偿责任),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昆明
市法院已立案,案件号(2024)云 01 执 2389 号(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65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诉讼及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为降低公司因承担连带责任而面临的资金压力,经协商,公司与招商银行昆
明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具体事宜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67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公告》、临 2024-078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收到昆明市法院发来的(2024)云 01 执 2389 号之一
《执行裁定书》,因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与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终结对深圳仲裁院
作出的(2023)深国仲裁 5793 号仲裁裁决书中第六项“公司按裁决(一)(二)(三)(四)(五)项下所负债务的 28.125%承担清偿责任”的执行程序(具体事
宜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85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昆明市法院送达的(2024)云 01 执 2389 号之
四《执行裁定书》,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与老鹰地公司、公司、百年置业、云岭天籁、万城百年、缪熙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昆明市法院裁定如下:
终结(2024)云 01 执 2389 号案件执行程序。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以收到《裁决书》当月
月底(即 2024 年 6 月 30 日)时点计算,裁决书项下公司应偿付 314,845,098.47
元,签订和解协议项下公司应偿付 264,737,740.73 元,偿付义务减少50,107,357.74 元(最终以履行完毕的金额为准)。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