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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7 18:56:1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1931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47.8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 万股的 2.00%;其中
首次授予 2,127.22 万股(因有 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实际首次授予 2,123.87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 万股的 1.90%,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4.63%;预留 120.6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2,185.57万股的0.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37%。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8.69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957 人(因有 3 名激励
对象自愿放弃,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954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14,879 人)的 6.43%,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4 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125 亿元 93.7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145 亿元 108.75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165 亿元 123.75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Am X=100%
(A) An≤A<Am X=75%+(A-An)/(Am-An)*25%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
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145 亿元 108.7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65 亿元 123.75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Am X=100%
(A) An≤A<Am X=75%+(A-An)/(Am-An)*25%
A<An X=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考评结果(S)分为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焱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4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5)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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