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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6 18:55:5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2025 年 1 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10 号”文注册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批文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含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
资产为 3,011,458.43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
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50.1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0.17%;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8,984.20 万元(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
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T-1 日)15:00-18:0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
工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50%-2.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
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单一价位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无信用评级,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发行人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上述行为。
16、投资者应当在认购环节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7、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8、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
本 期 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9、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有效申购或缴款认购金额不足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 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人、冀东水泥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
本次债券 指 过30亿元(含30亿元)人民币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唐山冀东
募集说明书 指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唐山冀东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创投行、牵头主承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销商、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期债券评级机构
证券登记机构、债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投资者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2025 年 1 月 17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
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 2025 年 1 月 20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认购的
起始日、网下认购截 指 起始日、截止日
止日(T 日)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主体: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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