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6 17:18:56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
名路 358 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
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
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名)。会议由董事长顾金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5 年度预算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 2025 年度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预算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 2025 年度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过综合风险评估,借款方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且还本付息履约情况良好,出借资金事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借款风险较低。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一)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 2025 年对外出借资金合计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7.92 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 24 个月,资金出借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明细如下:
出借方 借款方 资金出借额度
(亿元)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0.40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 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45
限公司
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1.60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40
头有限公司
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0.80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75
司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30
限公司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22
头有限公司
人民币合计 17.92
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借款方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出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二)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根据持股比例,在 2025 年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
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出借利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资金出借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上述资金出借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
集团关于 2025 年对外出借资金的公告》及《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发挥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缓解子公司武汉港务的资金压力,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同时,公司及武汉港务其他股东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武汉港务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资金出借利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相关规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5 年度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人民币 400 亿元,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涵盖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自贸区债券、公司债券、境内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及债务融资相关的授信额度的申请。融资主体包括公司及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海丰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附:杨海丰先生简历
杨海丰,男,汉族,1977 年 11 月出生,1999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4 年 6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上港集团张华浜分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等职。现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职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即:《上港集团 2025 年行
政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上港集团 2025 年行政工作报告》,并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