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8 18:19:30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投资金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1号), 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3,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 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2,169,8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830,188.68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0〕645号)
根据《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等相关文件,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 45,759.87 18,000.00
目 B 项目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 42,765.63 16,083.0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03,525.50 49,083.02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投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相关各方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各方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1、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利息收 泰来九洲电气 泰来九洲电气 补充流动资
募集资金净额 入净额(扣除 100MW 平价上网 100MW平价上 金 期末余额
手续费) 光伏发电项目 B 网光伏发电项
项目投入金额 目投入金额
49,083.02 19.12 18,003.90 13,619.78 15,000.00 2,478.46
2、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4,784,631.16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 中国光大银行哈 75980188000147894 67,577.53 募集资金专户
份有限公司 尔滨东大直支行
泰来九洲新清光伏 兴业银行哈尔滨 562010100101239611 3,442.09 募集资金专户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分行营业部
泰来九洲新风光伏 中国光大银行哈 75980188000148020 24,713,611.54 募集资金专户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尔滨东大直支行
合 计 24,784,631.16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
项目B项目”、“ 泰来九洲电气100MW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实际 募集资金余额
使用金额 已投入 (不包含利息)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 18,000.00 18,003.90 -3.90
项目 B 项目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 16,083.02 13,619.78 2,463.24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49,083.02 46,623.68 2,459.34
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人民币 49,083.02 万元,募集
资金实际投资额人民币 31623.68 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后为 46,623.6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459.34 万元(不包含利息),另外募集资金账户产生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 19.12 万元,余额合计为 2,478.46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使得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 泰来九洲电气100MW平价
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本项目截至2025年1月7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478.46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结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 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