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思创:海博思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公告时间:2025-01-07 20:14:55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发行保荐书 1
2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48
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
3 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359
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69
5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87
6 法律意见书 502
7 律师工作报告 1416
8 公司章程(草案) 1765
9 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18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海博思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泰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如无特别说明,均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3-1-2-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保荐人名称...... 4
二、保荐人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4
三、本次发行项目的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4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6
六、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7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11
第三节 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情况...... 12
一、《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12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 15
三、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以及未分
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15
四、公司长期回报规划内容及制定考虑因素...... 18
第四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20
一、本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20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
三、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21
四、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核查意见...... 25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6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34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
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核查意见...... 38
八、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 40
3-1-2-2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九、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及结论...... 41
十、保荐人关于使用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服务的情况核查...... 41
附件...... 44
3-1-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人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指定郭强、杨圣志作为海博思创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郭强先生: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导或负责的项目包括信达证券 IPO 项目、青岛银行 IPO 项目、
中国银河 IPO 项目、西安银行 IPO 项目、徽商银行 IPO 项目、红宝丽非公开发
行项目(保荐代表人)、西部证券非公开发行项目、海德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陕国投信托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天邦股份可转债项目、工商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中信银行配股项目、中材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华夏幸福非公开发行项目、盘龙药业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郭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杨圣志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盘龙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盘龙药业公开
发行可转债、有屋智能 IPO 项目、万隆制药 IPO 项目、艾能聚光伏 IPO 项目、
红墙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杨圣志先生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发行项目的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王加勇,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具有扎实的财务功底、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孙晓刚、曹紫炜、吴思嘉、王彦忠、彭四海、付郑嘉豪、杨璐、李佩瑶、王继锋。项目组其他成员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均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3-1-2-4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张剑辉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4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29.7611 万元
公司住所及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2 号楼 12 层
邮政编码:100094
电话:010-82896288
传真:010-82469815
公司网站:www.hyperstrong.com.cn
电子邮箱:info@hyperstrong.com.cn
经营范围:工业产品智能控制系统的软硬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动力电池系统组装(仅限锂电池);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5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人将安排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参与发行配售。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保荐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