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关于控股子公司瀚蓝佛山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7 17:07:47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25-004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瀚蓝佛山使用暂时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
委托理财金额: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佛山”)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为单
笔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连续 12 个月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任
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风险低、收益较稳定,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顺利推进本次私有化交易,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固废”),与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瀚蓝固废合称“瀚蓝佛山股东”)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共同向瀚蓝佛山合计增资人民币 40.2 亿元。瀚蓝佛山增资完成后,瀚蓝佛山注册资本由 5.8 亿元增加至 46 亿元。
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瀚蓝佛山已收到股东第一阶段实缴资本金累计为人民
币 38 亿元;瀚蓝佛山股东计划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出资额(人民
币 8 亿元)的实缴,最终完成瀚蓝佛山注册资本增加至 46 亿元。
鉴于距离本次交易交割尚有一段时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不影响私有化交易、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瀚蓝佛山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瀚蓝佛山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为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连续 12 个月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 资金来源
瀚蓝佛山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 委托理财方式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瀚蓝佛山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购买时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瀚蓝佛山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风险低、收益较稳定,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实施与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委托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评估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防范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4、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据,建立并完善理财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
5、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私有化交易、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属于日常资金管理活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